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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注销实习准驾车型决定书》的送达公告(202409)
索 引 号:014109605/2024-003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4-09-11 公开日期:2024-09-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注销实习准驾车型决定书》的送达公告(202409)
关于《注销实习准驾车型决定书》的送达公告(202409)

为确保驾驶人自身驾驶安全及公共交通安全,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之规定,决定注销当事人的实习准驾车型。现公告送达《注销实习准驾车型决定书》(详见附件),限被注销实习准驾车型的驾驶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1519号)领取《注销实习准驾车型决定书》(正本),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注销实习准驾车型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注销实习准驾车型决定书》清单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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