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营业执照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