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天宁区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工作
服务范围: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481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开展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1868号)文件要求,应进一步健全完善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加强地籍数据库建设,推动构建全域覆盖、要素齐全、现势有效、权威准确的地籍“一张图”,更好支撑确权登记、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服务要求: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项目成果包括地籍数据库成果和地籍图电子图件成果。其中,地籍数据库包括自然资源地籍数据、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国有建设用地地籍数据。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6年12月。具体根据项目需求和采购人要求完成各项目节点进度及总进度。
服务标准:按照部、省汇交格式要求制作汇交库,并通过部、省检查。汇交的数据内容必须满足自然资源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成果汇交的相关规范要求,包括:《地籍数据库 第1部分:不动产》(TD/T 1015.1-2024);《自然资源地籍数据库标准》(试用版-20210315);《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5〕32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深化开展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8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