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信息化驻场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经过多年建设,已经具备一定规模,为经开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基础。随着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的建设,为了确保各业务系统的安全,需要针对这些业务系统的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硬件、电脑及外设等设备及系统软件采购专业维保服务,确保系统安全。
服务要求:要求供应商针对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服务范围及日常运行的属性,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方案中应包括科学高效的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监督及对驻场人员的考核细则以及在法院服务期间的应急处置预案。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根据服务方台账的制作分级:内容详细、制作及时、没有遗漏为优,内容详细、没有遗漏、制作不及时为良,内容不详细或有遗漏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