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横林镇2025-2026年洒水降尘作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对横林镇1个大气自动监测站点及3个降尘罐站点周边区域开展雾炮降尘作业
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采购人各项服务工作。
2.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委托的降尘工作,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如未按要求处理所产生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配备车辆设备和作业人员,并且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作业量(每天四车水)和时间(8:30-17:30)出车和污染天气(包括黄色、橙色预警管控期间)需延长作业时间,一般延伸至21:00。进行降尘作业,保证车辆、人员按时到位。
因天气判定是否作业:1、低温天气、雨雪、冰冻天气原则上不作业;2、雨天以站点周边天气状况为准,由采购方判定是否作业;3、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要求提供的车辆若在合同期内发生变更、转让、报废等情况,需征得采购人同意并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购置新车补齐。
4.成交供应商在降尘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服务时间:暂定2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采购人按考核细则每月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续签服务期限为1年,最多可续签1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不再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服务标准:《横林镇雾炮降尘作业月度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