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州组工网!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组织建设 >> 内容
 
春江镇严格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组级财务管理
发布日期:2005-10-20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组级财务管理,强化农村财经纪律,春江镇对908个村民小组财务实行“组账村管、组资村管”模式,并结合本镇实际,制订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审批结报制度。组级财务每半年结报一次,经济往来较大的组按季度结报;组级的每一笔支出必须有付款人、证明人、村民组长签字后报村委主任一支笔负责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准报销入账;土地年使用费和组级年终小分配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村委审批后方可拨款分配;取消组级招待费。二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所有收入及时收交,解缴村统管户,杜绝坐收坐支;严禁公款私存,公款私借;严禁白条抵库、私设小金库、挪用侵吞公款,一经查出存在问题,追查当事人责任;组级支出实行预报制,坚持节俭办事,量入而出原则,组级所需现金必须事前书面申请报村委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三是严格落实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村民小组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对本村民小组全年的收支明细、各种往来款项,原始凭证进行审查、核对;组级收支情况一年一次向村民公布,专项经费的代收代付事项及时上墙张榜公布或发放清单至户,同时报村留存。
(春江镇:周国定    曹留琴)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邮编:213003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总访问量: 当日访问量: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